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 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 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